律师:微信“非商业”通常不担责
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勇说,首先,我们要界定微信的平台是针对个人交流娱乐还是用于企业商业。这个需要查看当时用户注册微信账号时,所签的合同,“如果合同中写明,不针对商业,那就不承担责任。”
此外,这次故障也不是微信自身原因,“如果可预见消费者的损失,应该予以一定赔偿”。针对部分人索赔的说法,律师认为,腾讯没有侵权行为,又没有合同违约,所以无义务赔偿。
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杨永胜律师说,一般而言,权利和义务相一致。目前,多数微信用户是免费使用服务,微信的服务协议或条款中,可能会有中断服务的免责约定。这样,微信无须承担中断服务的赔偿责任。当然,根据民法的公平原则,如果因微信中断服务造成重大的人身或财产损失,可以要求服务提供商分担一定责任。
[记者手记]
坏事和好事
□晨报记者 苗夏丽
初看,这次微信故障,是件坏事。主要有两点,一是在社交上,微信挂了,我和小伙伴们失散了。这是指心情。另一个则是在经济上,温州人嚷嚷着索赔,无非是生意跑了。这是指荷包。
我倒不这么觉得。
关于社交,干嘛非得老是“微”来“微”去的。我和小伙伴们就不能屁颠屁颠地,奔走相告,互相见面吗?微信挂了的几小时安静,挺不易的,纯属稀缺资源。
经济地考虑问题,世界如此缤纷,竟然把一半时间都给了社交工具,不值得。当然,当同学、老公或老婆、朋友、同事都在微信上时,没有微信跟没带手机一样难过,但就个人而言,你可以和朋友一起吃个饭,面对面聊聊天,从虚拟走向现实。以后要是约人怕没理由,直接说“微信挂了,见面吧”。
关于钱包,对微信和腾讯来说,挺重要。在移动互联网时代,它们被寄予众望,是整个行业的重要标杆。眼下,微信已然向商业化的康庄大道跑去,这个时间点,发生这种意外,倒是一种提醒:篱笆扎扎紧。试想,要是以后微信有了10亿用户,在海外市场竞争,再有这种问题就糟糕了。这可是全中国人民都不愿看到的情形啊。
还有一点,对所有立志做平台的互联网公司来说,这次故障,有些公众账号或第三方机构因为这种不可抗力因素而受损。尽管是个案,但如何让平台健康良性发展,需要各方的努力,包括法律领域的完善。
从这些角度看,这次故障,倒还真不能算坏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