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由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、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、北京畅游晶茂电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、时代广告(北京)有限公司四家盖章联名发出的声明函(落款日期为8月1日)称,《战狼2》在影片母盘中强行搭载5条预告片而不支付费用,严重践踏影院广告代理方的合法权益。...
每经影视记者注意到,在同档期的影片中,《战狼2》母盘自带的5条预告片时间最长,总时长为2分39秒,预告片播放完之后,即出“龙标”,正片放映开始。
四家广告代理商声讨的正是这2分39秒的时间,认为预告片侵蚀了其本来运营的广告时段,但并没有支付这2分39秒的广告费。而这四家公司几乎囊括了目前中国内地市场的影院映前广告。
发出声明函的其中一家公司告诉每经影视记者:“母盘搭载预告片与吴京、制片方没有关系,是发行方的问题。”
但发行主导方北京文化(000802)董秘陈晨在接受每经影视记者采访时表示,此事和北京文化无关:
“我通过《战狼2》项目宣发主控的总负责人了解到,这不是我们公司做的,因为上面的好多片子(预告片)和公司没关系,至于是谁的不太清楚。可能与片方有关。”
《战狼2》母盘的预告片是谁做进去的,像是一宗迷案。